创新发展的强烈推动、鼓励和支持。《指导意见》的出台,不仅明白准确地提出了未来几年这一领域的发展目标,还针对人形的研发技术、产业链建设、应用场景拓展等方面给出了具体指导,有很深远和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对于而言,叶方之介绍,公司将围绕人形机器人产业所带来的市场机遇,一方面,积极调研,对接市场,围绕市场真实需求和下一阶段的产品技术路线做好自主研发和产品创新。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对外寻求合作,努力通过投资拓展外延式发展路径,加快在这一领域的步伐,力争能够在行业内跑出加速度。
叶方之表示,其关切《指导意见》对于人形机器人中关于“突破关键技术”的描述。文件明白准确地提出,用好现有机器人技术基础,系统部署“机器肢”关键技术群,创新人体运动力学基础理论,打造仿人机械臂、灵巧手和腿足,突破轻量与刚柔耦合设计、全身协调运动控制、手臂动态抓取灵巧作业等技术。“这一目标导向,为下一步围绕高端力学传感器做好自主研发和投资布局指出了方向、明确了要求、规划了路径。”
同时,叶方之也很关注政策对于人形机器人在不同应用场景下的推广和应用。文件明白准确地提出了人形机器人在服务特种领域、3C&汽车制造、医疗&家政等民生领域的应用场景。叶方之认为,这些应用场景将为人形机器人的商业化落地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并有助于提升人机交互、灵巧抓取、分拣搬运、智能配送等作业能力。
“总的来说,《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为人形机器人的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指导,我相信这将有利于推动中国机器人产业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并提升中国在全球机器人领域的影响力。”叶方之说。
人形机器人产业要从实验室走向应用,离不开完整的商业闭环。谈及如何进一步推进人形机器人的商业化,叶方之分享了四个维度的思考:
一是市场需求。人形机器人的商业化应用需要具备明确的市场需求,例如在服务、医疗、家政、娱乐等领域的应用。只有当市场需求足够大时,才有机会推动人形机器人的商业化进程。
二是技术成熟度,人形机器人的技术成熟度是决定其商业化应用的重要的条件之一。目前,全世界内,在人工智能、机械设计、感知控制、自主导航等方面,部分先进公司已具备较为成熟的技术积累,这为商业化应用提供了可能。
三是成本与价格。人形机器人的制造成本比较高,价格也相对较贵,因此就需要考虑商业化应用的成本和价格因素。如果价格过高,那么市场接受度将会受到限制。只有通过不断降本,才能适应大规模化生产、推广、应用的成本要求。
四是政策支持,政府对于人形机器人领域的政策支持也是推动商业化应用的主要的因素之一。政府能够最终靠提供研发资金、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来鼓励公司进行研发和推广;也可以直接补贴到B端、C端,对于采用人形机器人的企业、其他组织、个人进行适当补贴,进一步培育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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